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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谋、王春丽 | 在中国教育情境中实现人与技术的更好融合
日期:2023-10-19

[摘要]:教育数字化转型旨在以新科技服务于教育现代化目标,可以被视为将诸种数字技术应用于教育领域的技术治理活动。从技术治理的视角看,认识和把握数字化的限度,警惕和规避数字化风险,实现人与智能技术在中国教育情境中的深度融合,对于教育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

[关键词]:教育数字化转型;技术治理;智能治理

[作者简介]:刘永谋,菲律宾abg欧博网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春丽,菲律宾abg欧博网博士研究生(北京海淀100872)


所谓技术治理,指的是在社会运行尤其是政治、经济领域当中,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目标,系统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的治理活动。20世纪70、80年代以来,技术治理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公共治理领域的基本趋势,当代社会因而被称为“技治社会”。最近几年,智能革命方兴未艾,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AI)以及区块链等智能技术迅速渗透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推动技术治理向智能治理进化。近来被热议的大数据治理、算法治理、数字治理和区块链治理,均以智能技术平台为支撑,属于智能治理的具体形式。

教育数字化旨在以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新科技服务于教学育人目标,实现传统教育向智慧教育的转变,可以被视为将诸种数字技术应用于教育活动中的智能治理活动。目前,教育数字化转型正处于数字技术与教育领域全要素、多维度融合的关键时期,通过理性审度建构人本、开放、精准、平等的教育数字生态观,把握数字化的限度,规避数字化风险,实现人与技术在教育活动中的深度融合,对于教育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

一、把握数字化限度

近年来,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成绩斐然。虚拟场景教学、空中课堂、智慧校园、AI教师、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层出不穷,推动教育系统的软硬件升级、要素流通与范式转变。技术治理既要运用智能技术提高社会运转效率,又强调认清其有限性,把握应用分寸,使新科技真正造福于人。当前,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实践探索中仍存在一些迷信数字技术的情况,需要注意和警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理念认知层面,警惕“唯数字化”倾向。一方面,将效率、进步、精准等设定为教育活动的主要目标,尤其是在线学习模式加速了这一倾向,容易忽视教育在现实情境中对人的精神引领、品德塑造与行为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过于强调数字化转型在教育变革与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试图用数字化来解决一切教育问题,容易忽视受教育者的能动参与及互动影响。具体包括:教育决策过于迷信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及其逻辑推断,忽视算法风险与数据偏见;教学内容与设计照抄照搬AI方案,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灵活创造性;教学评价程序烦琐且数据收集具有片面性,重结果而轻过程,忽视教育过程的多样性、复杂性。

教育主体层面,存在“重形式而轻内容”现象。一些教育机构盲目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而轻视相关技术人员培养与教师培训,致使大量设备闲置、资源浪费,加剧经费不足、师资紧缺状况。一些教育者过度依赖智能技术而失去主导力和判断力,片面强调教育的数字化呈现形式,而忽视教学内容、教学能力的提高,教师疲于应付各种数字系统的烦琐程序而分散教学精力。一些受教育者在日新月异的数字技术面前迷失自我,被多媒体教学的“电灌”模式剥夺了知识分析与消化能力,被虚拟场景教学的“花样”呈现破坏了注意力和思维力。线上教学改变了教学环境,弱化了教师的课堂主导与监管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师生双方的信息沟通和情感交流,而受教育者自主学习的真正效果亦尚须研判。

应用边界层面,关注“界限模糊”问题。一方面,人工智能成果正在代替大量脑力劳动,模糊着人与机器的能力界限。当ChatGPT能够智能生成论文、通过医学考试、解答各种问题时,人之为人的独特性如何确保,批判思维能力如何发展,学术内容的准确真实和研究者的科研诚信如何保证,成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另一方面,脑机接口技术、教育元宇宙的出现,消弭着人与技术的物理界限。美国建成元宇宙中学(American High School,AHS)带给学生跨越时空、亦虚亦实的情境体验,但如何保护使用者的个人隐私、数据安全与身心健康等问题,引发全社会关注。

因此,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如火如荼的当下,理性看待数字技术,把握数字化限度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功能有限性。按照有限技治原则,包括数字技术在内的新科技运用于治理活动其作用是有限的。换言之,不是只要运用智能技术,治理活动就科学了,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应用智能技术并非总是推动教育进步,而是伴随着智能低效、技术怠工和智能官僚主义等反治理现象。这些现象在教育数字化转型探索过程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比如在一些学校数字化加剧了文牍主义、形式主义等。归根结底,数字化绝不是促进教育变革、实现育人目标的唯一手段,更不能将其视为教育变革的全部内容。数字技术是支撑教育创新性变革的技术性工具,过于夸大技术的作用不利于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

其次,承认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渐进性。按照渐进技治原则,治理活动不能空谈绝对善之追求,要通过局部的渐进社会工程逐步落到实处。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推进是一个动态、综合、持续的过程,尚未明确有所谓的终点与决定性架构,应重视其实际效果反馈、评估与风险控制,持续地更新和调整。从智能治理的角度看,教育数字化转型可分为三个阶段:(1)转化阶段,聚焦于数字技术在教育体系中的初步推广应用,重点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完善教育机构硬件设备,丰富教学形式,营造数字教学环境;(2)转型阶段,聚焦于围绕数字化促成教育结构与流程的再造,重点是打造教务管理、教学评估、数据收集等为一体的系统化、流程化、健全化教育系统;(3)智慧阶段,聚焦于用元宇宙、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最新的智能技术助推教育领域全要素、多维度变革,实现教育手段、教育资源、教育治理的大规模整合与重塑。

再次,注意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潜在风险性。数字化对教育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我们在强调教育数字化转型积极性的同时,必须意识到它可能会导致某些负面效应,尤其是某些伪技术治理现象,即打着数字化的旗号进行治理,结果却阻碍治理效率的提高,加剧教育的不公平。

最后,牢记教育数字化转型服务于教育现代化目标。数字化本身并非目标,更好地教书育人才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数字技术运用于教育领域,不等于简单地将之引入课堂和智能平台,而是与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体系变革等紧密联系在一起,涉及教育目标、内容、对象、活动形态、组织结构、评价机制的重塑,最终形成数字教育新生态。按照技治工具原则,智能技术是塑造数字教育新生态的治理工具,教育数字化转型应坚持以人民为本的教育观,切勿盲目追求技术上的新、奇、特,而忽视服务于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宗旨。

二、规避数字化风险

教育数字化风险主要源于人类对教育与数字化本质的认知局限、对数字伦理的忽视以及对数字技术的无节制滥用。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的同时,对数字技术加以控制,设法规避数字化风险至关重要。从技术治理的视角看,目前常见的数字化风险包括:教育数据孤岛、教师AI失业、教育数字鸿沟、教育数据隐私等。

1.教育数据孤岛问题

不同技治手段要发挥效力,都必须精确地把握治理对象的即时信息,知悉技治方案实施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说,信息高效流通是各种技治手段发挥作用的基础性条件。在教育语境中,智能治理必须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通过智能平台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整合、深度学习和即时计算,精准高效地实现综合治理目标,因而教育数字化转型必须尽量消除教育数据联通中的孤岛现象。

教育数据孤岛是指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数据标准不一、使用率低、分布零散、逻辑关联性差、技术连通性弱的情形。以学生学籍管理为例,学生信息录入需要统一标准,学生成长轨迹与阶段状态需要实现互通互联。因为数据资源内容再多、数量再大,倘若没有信息价值和传输链条、缺乏综合统筹,事实上只是数字垃圾,甚至反而会加重管理负担,影响教育决策的客观性、准确性,降低技治系统的运转效率。

规避教育数据孤岛问题,在观念层面,要切实提升教育机构对数据资源及其联通价值的认知,消除认知差异与信息隔离、过度的安全隐私顾虑以及资源保护主义等错误观念。在实践层面,要切实强化对最新出台的《教育基础数据》管理标准落实的有效性、规范性、灵活性,在实现数据高效连通的同时,以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为根本抓手,确保数据信息的客观、准确、可控,真正彰显数据联通价值。

2.教师AI失业问题

对治理技术进行选择、调整和控制,更多是治理问题,而非纯粹的技术问题。努力实现技治系统的良好运行并不等于更多地使用技术手段,而是要使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治理目标。教育数字化转型要为人民服务,要避免威胁到人的发展和生存,因而教育数字化转型必须高度关注教师AI失业问题。如果导致较严重的失业问题,教育改革的数字化水平不管多高都会有损总体运行效率,违背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更高社会发展目标。

教师AI失业问题是指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代替教师承担大量工作,对教师职业的权威性、独特性造成威胁,有可能导致越来越多教师失业。目前,AI在教育行业可以用作阅卷者、学情监控分析者、智慧伴学者、教学考核评估者、教育决策企划者和AI教师。显然,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潜能已远超20世纪上半叶普雷西、斯金纳设计的教学机器。随着AI能力的不断提升,未来可能很多方面能力都胜过人类,必然对教师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巨大挑战。

尽管大规模AI失业问题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我们仍要未雨绸缪。在宏观上,协调好教师与智能技术的关系,为智能技术的应用设限,明确教师控制智能技术应用的基本原则。在微观上,积极引导教师适应数字化浪潮中的职能转变和任务再分配,实现教师职能定位从传授者、灌输者到引导者、协同者的转变,工作任务从“教书”到“育人”的转变。

3.教育数字鸿沟问题

在中国,技术治理的运用必须服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贡献。目前,中国又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同富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也需要瞄准共同富裕目标,关注教育不公平如数字鸿沟可能被智能技术扩大等问题。

教育数字鸿沟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基础设施差距。中国已实现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100%)和多媒体教室(99.5%)的全覆盖,但不同地区的网络质量、设备配置水平等存在差异,线上教学、慕课等学习模式下的家庭设备支撑差别更大。二是数字素养差异。数字化在发达地区推进比较顺利,但在乡镇、边远地区仍有相当数量的教师尚未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很多家长缺乏信息技术常识,无法指导孩子享受数据资源互通互联的红利,这些孩子往往无法区分在线学习与娱乐之间的界限。相比基础设施的差距,数字素养差异导致的教育数字鸿沟更难解决。

教育数字鸿沟的消解需要内外联动、主客结合。就外部而言,要进一步保障数字化覆盖的全面性、技术的兼容性、经济的可负担性,打通信息技术屏障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填平物理数字鸿沟。就内部而言,要着力增强全民数字素养提升的内生动力,让公众认识到数字化的价值,自发学习数字技能,增强数字意识,实现心理数字鸿沟的弥合。

4.教育数据隐私问题

技术治理是有边界的。治理不等于操控,严守两者之间的边界才能保证技治系统的平稳和现实地运行。一旦技术治理越过界限,一些人处于另一些人的绝对操控之中,就难以避免技治系统被滥用,人民的合法权利被侵害。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可能出现的教育数据隐私侵犯问题便是一种越界现象。

需要重要保护的教育数据隐私情况包括:(1)可穿戴设备实时收集学生面部表情、动作、脑电波、周边环境等数据;(2)教育应用数据、场景数据、网络行为轨迹等;(3)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等各种系统收集的大量包括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在内的基本信息;(4)学校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系统中的用户隐私数据。这些数据均存在被贩卖、泄露、滥用或是遭受黑客攻击等风险,一旦在不被知晓的情况下被第三方机构掌握利用,学校、教师、学生、家庭可能陷入“纯透明”境地,后果不堪设想。

防止数据隐私泄露是教育数据治理的当务之急。这需要数据伦理“软”治理、数据法律“硬”约束,以及管理机构制度性审查等多层面协同共治。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数据隐私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国家、地方、教育机构、教育管理者、教育者、受教育者、家庭等多主体在内的数据伦理共同体,建构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动态平衡、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

三、人与技术的融合

从根本上说,应对上述数字化风险不能仅仅依靠数字工具和基础设备的普及与完善,必须实现人与技术在中国教育情境中更好的融合。最近,ChatGPT的冲击再一次证明:教育语境中科技与人文的全面融合,才是实现优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之策。

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深度探索阶段,人与技术的融合问题主要呈现为融合不当、融合过度和融合欠缺三种情形。融合不当,指的是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技术滥用、伪用甚至恶用等问题。融合过度,指的是把教育控制的主动权交由技术掌握,整个教育系统笼罩于数字“天网”之下,人异化为可以随时被AI替代的智能零件,教育活动沦落为人-机之间的简单化、机械化互动。融合欠缺,指的是技术使用率低,运用流于形式,应用效果欠佳。不管哪种情形,均会导致师生主观能动性减弱、价值观扭曲等负面效应。

从技术治理的视角,结合中国国情,至少可以考虑从一下四个方面推进人与技术的良性教育融合。

第一,明确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坚定人类控制技术发展的信心。有人认为,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使人类变得无用,并将最终被AI技术所控制。事实上,在教育活动中,人的主体性比如超越思辨能力、直觉判断能力和创造思维能力等,任何智能技术均无法替代。我们完全可以也应当把握技术发展的主动权,让AI为人的教育活动服务,而不是把教育主导权全部交给智能技术。只要应对得当,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肯定可以大幅推进中国教育事业的进步,对此要坚定信心。

具体而言,在数字技术面前:(1)教育者要从使用者变为主导者。既要增强控制技术、资源利用和信息筛选的能力,探索科技与人文之间的平衡模式,又要做好学生数字化转型的引导者、数字行为的把关人、信息垃圾的过滤人。此外,在利用新技术的同时仍应坚持德育为先、内容为本、因材施教,为学生选择适当教学工具与内容,营造和谐健康的师生共用、家校联合氛围。(2)受教育者要从应用转向善用。提升在数字技术面前的自控力与思辨力,自觉抵制网络诱惑与数字化风险,从用技术到懂技术,做智能技术的主人。遵守包括数字化工具使用的时间、场合、用途、禁区、礼仪、限度等在内的技术行为规范,并内化为行为自觉,恰当地使用智能技术工具。(3)教育管理者要从管理转向治理。既要提升数字驾驭能力,用“智治”“共治”“善治”思维代替“人治”思维,坚持以人为本,鼓励民主参与;又要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把握数字化限度,防范风险,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提升技术治理的教育价值。

第二,落实全民数字素养提升培训,注重培训的广泛性、实质性和可行性。在很大程度上,数字素养决定教育中的人与技术的融合度,直接影响教育数字化转型的进度与效度。目前,社会各界已形成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的共识,但具体落实却不尽人意。培训范围不够宽泛,存在明显地区差异。培训内容多停留在教育数字化转型“是什么”“为什么”等理论层面,对于“做什么”“怎样做”等实质问题涉及较少,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应对以上问题,一是要切实改进培训方式与内容,用实践指导代替理论说教,用操作指南代替规章制度。对不同地区、层次、学科背景、身份的参加培训者进行区分,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培训方案,着力打造全民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和多元学习的数字教育新样态。二是提升数字思维、应变能力、创新热情与技术素养,引导参加培训者适应数字化导致的教育环境与自身角色转变,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灵活创新,更好地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三是要提倡理性看待与应用数字化技术,在保持终身学习、创新学习积极心态的同时,认识到新技术应用可能产生的意识形态风险与数字化风险。

第三,约束教育专家和管理者的权力,切实维护教育关联者的实际利益。技术在教育领域运用过程中,技术专家和数字教育管理者掌握着更大话语权,要注意防范利用新科技为私人谋利,导致算法偏见、数字鸿沟甚至数字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不能夸大数字化对于教育变革的作用, 防范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技术滥用和伪技术治理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

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需要对专家权力进行必要的约束。首先要限制教育数字化进程中的专家权力,主要将之限制于建议权而非决策权;其次要建立专家越权的纠错机制,及时侦测越权行为并予以制度性应对。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制衡教育管理者权力的关键在于明确治理和操控之间的界限,鼓励其他教育关联者民主参与。

第四,提升伦理法律规制的前瞻性,设置有效教育伦理框架,完善教育数字化问责机制。首先,前文已经阐述,在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必须加强科技与人文在教育情境中的深度融合。其次,教育数字化的设计既要面向过去和现在,吸取有益经验和教训;更要面向未来,培养学生在新科技所形塑的未来社会环境中的生活能力。ChatGPT的冲击让教育界措手不及,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前相关伦理、法律规范的完善程度大大滞后于新科技发展速度,尚缺乏新旧教育范式转变的过渡性策略和治理机制。当然,人们不可能完全预料新科技的发展及其社会冲击,但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情境规划,提出相应的伦理法律规制措施,建立规制效果的即时持续反馈、迅速调整机制,开创预见与引导、干预、控制并举的教育治理新局面。最后,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还应妥善好处理风险应对的多方责任分配问题,明确问题发生时设计者、开发者、决策者、管理者、教育者、受教育者、家庭等多个教育关联体应承担的责任。只有责任落实,才能确保技术行为在教育数字化活动中的透明、可控、向善。


(转载自:《人民教育》2023年第7期)